河南省律师协会关于“规模强所”和“专精特新” 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07-12 09:37:50 来源: 浏览:12547

各省辖市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
  为支持推动我省律师事务所建设工作,促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实现从“律师大省”到“律师强省”的跨越,按照《河南省律师协会关于推动“规模强所”和“专精特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就关于“规模强所”和“专精特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律所应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自觉遵守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等从业基本要求,律所党建实现有形有效覆盖,在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等方面达到律师行业有关要求。
2.律所按照规定建立了执业管理制度和其他各项内部管理
制度且得到有效执行。2021年1月1日以来,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律所执业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专精特新”律师团队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
3.律所应于2021年1月1日前依法设立,且连续执业3年以上,“专精特新”律师团队骨干律师应于2021年1月1日前执业且连续执业3年以上。
(二)申报“规模强所”的基础条件
1.律所执业律师不少于100人(总所注册地在河南的律所含分所人数),人均办公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连续3年人均业务收入不低于全省律师当年人均业务收入的2倍。
2.律所专业化建设突出,拥有涵括律师行业主要服务类型的专业团队,专业团队不少于5个,每个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具有不同专业领域人才建设梯队;专业团队律师在专业能力、相关业绩等方面具备行业影响力;专业化建设体系相对完善。
(三)申报“专精特新”中小型律所的基础条件
1.律所执业律师人数10人-50人。
2.律所最近3年律师人均业务收入,原则上不低于所在地市律师人均业务收入;其中,市区律所的执业律师人均业务收入,原则上不低于所在地市律师人均业务收入的120%。
3.律所申报的专业领域团队成员不少于6人,具有高度稳定性和相对完善的人才建设梯队,具有一定数量的研究成果、有一定影响的典型案例,并且专业领域的业务收入占比达到律所总业务收入50%以上。
4.律所在管理、文化、业务等其他方面拥有独特性、创新性等特色并取得明显实效,且满足前述第1、2项规定的人数、收入条件。
5.在重点领域专业特色发展业绩显著的,可适当放宽。
(四)申报“专精特新”律师团队的基础条件
1.所在律所执业律师人数10人以上。
2.申报的专业领域团队成员不少于6人,具有高度稳定性和相对完善的人才建设梯队,具有一定数量的研究成果、有一定影响的典型案例,团队律师人均业务收入在律所位居前列,且不低于当地律师人均业务收入120%。
3.申报的专业领域团队在管理、文化、业务或其他方面拥有独特性、创新性等特色并取得明显实效,且满足前述第1、2项规定的人数、收入条件。
4.在重点领域专业特色发展业绩显著的,可适当放宽。
5.申报的专业领域团队需由所在律所主导推荐和申报。

二、申报时间和流程
(一)自行申报阶段(2024年7月31日前)。符合条件的律所,可选择一种类型自行向市律协申报。如总所注册地在河南的律所申报“规模强所”,其分所不再参与本次申报。同一律所申报“专精特新”律师团队,最多不超过2个。
(二)评审推荐阶段(2024年8月1日至10日)。市律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律所择优向省律协报送。
(三)评估考察阶段(2024年8月10日至9月20日)。省律协对申报对象进行考察和评估。
(四)公示公告阶段(2024年10月1日之前公布)。省律协根据考察评估情况,确定入库名单,颁发证书,并向社会予以公布。

三、工作要求
(一)各律所要结合自身发展规划和运营实际,在客观评估基础上申报,不具备条件的不得申报。申报材料需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二)符合条件的律所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典型案例、研究成果等内容可添加附页,相关证明材料需编制目录形成PDF文档,与表格一同报送。电子版(含扫描件)材料报送邮箱:hnlxhyb@163.com
联系方式:省律协秘书处会员部 0371-53385508
 
附件:1.“规模强所”申报表
    2.“专精特新”中小型律师事务所申报表
    3.“专精特新”律师团队申报表
    4. 汇总表
 
 
2024年7月10日
 
  • 0371-53385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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