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上午,省律协在郑组织举办了公司律师新《公司法》专题培训。本次培训邀请省律协公司法专业委员会主任高恰作专题授课。
省律协副会长苏华伟在致辞中希望全省公司律师认真学习新《公司法》,注意律师实务思维与法学理论思维的区别,学习如何运用公司法修改后的新理念、新规则解决公司设立、运行中的老问题和新麻烦,学以致用,以用促学,全面、深入理解和掌握新公司法的制度价值、理论精髓、制度要点,不断提升公司法业务水平,助力企业合规经营健康发展,为服务保障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省律协公司法专业委员会主任高恰以《新公司法对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影响以及董监高履职风险》为题,围绕新《公司法》修订背景、基本原则和主要修订的内容三个方面,重点讲授注册资本限期认缴制及过渡期安排、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赔偿责任、出资催缴与股东失权、股权转让、控制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时的股权回购等重要制度规定以及如何有效运用新规定,完善国有企业治理结构,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参训律师纷纷表示,要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切实把本次培训成果运用到日常工作中去,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防范企业法律风险,促进企业合法经营和健康发展。
本次培训由省律协主办,公职、公司律师工作委员会和郑州市律师协会公职、公司及法律援助委员会联合承办,全省公司律师500余人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参加了培训。会议由省律协公职、公司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毋宗权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