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博苑律师事务所邀公、检、法分管领导召开刑事理论研讨会

2010-08-18 11:17:15 来源: 浏览:1244

河南博苑律师事务所
邀公、检、法分管领导召开刑事理论研讨会

为了认真学习领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7月30日下午,河南博苑律师事务所邀请公、检、法分管领导在交警大队二楼会议室召开“两高三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两个规定”的刑事理论研讨会。参加研讨会的有县公安局法制主任孙大金、县检察院批捕科科长刘国兴、公诉科张志军、县法院刑庭庭长刘玉民以及博苑律师事务所的全体律师。
研讨会由律师事务所主任倪福良主持,宣读和学习了“两个规定”。在研讨会上,全体律师与公检法分管领导直接面对面交流和探讨,与会人员情绪高涨,发言积极,会场气氛热烈,分别对“两个规定”的条文逐一进行讨论和交流,并发表自己不同的理解和观点。
最后,全体律师又与公检法分管领导就平时业务工作中的问题进行了交流。倪主任对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律师在办案实践中如何依法办案,如何提高律师职业道德并积极配合公检法单位的业务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并对个别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作出批评和警告。公检法分管领导也分别就自己的分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以及将来业务工作沟通配合都一一进行阐述和表态。
此次研讨会的召开,促进了博苑所律师依法办案,维护法律尊严、追求公平正义,实现案件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自觉为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与会的公检法机关的领导同志都表示此次研讨会,更有助于政法各部门业务工作的开展,使律师和公检法机关在依法办案、正确运用法律法规以及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和稳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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