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豪所举办“成立十周年茶话会”
2009年10月10日下午,河南国豪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欢聚一堂,举行建所十周年茶话会,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敬、市律协秘书处工作人员到会祝贺。
茶话会由国豪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副主任刘国辉主持,所主任李家有回顾了十年前初创时的困难,讲述了发展前进中的艰辛,赞扬了国豪所律师十年团结奋斗、风雨同舟的团队精神,列举了十年来所获的各种荣誉,描述了国豪所今后发展的宏图。 李家有主任 “风风雨雨,十年经历,我们在一起,为国豪所的每一个荣誉做出了努力和付出。风风雨雨,十年经历,我们在一起,为国豪所的每一步成功的脚印留下了辛苦和心血”的激情讲话引起了律师的共鸣,博得了一次次热列的掌声。李家有代表全所律师对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对国豪律师事务所工作的支持、关心和爱护表达了真诚的谢意!市司法局副局长王敬同志代表市司法局党委和市律师协会致贺词,肯定了国豪所取得的成绩,对国豪律师事务所今后的发展,提出了要秉承传统,树立品牌、创新发展,再创辉煌,做新乡律师事业健康发展的先锋和标兵的要求和希望,并赠送了牌匾。
茶话会上,在刘国辉的主持下,该所老中青三代律师畅所欲言,抚今追昔,欢声笑语不绝于耳。共同回顾了国豪律师事务所十年发展历程,畅想美好的明天,并为律师所的发展壮大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老律师代表的发言厚重深沉,令人感慨,中年律师充分展现了博学善思、沉稳干练的特质;年轻律师代表的发言体现了谦虚好学、勇于追求的风貌。
茶话会上举行的国豪律师事务所问题抢答节目,将整个会场气氛推向了高潮,所有问题紧紧围绕国豪律师事务所十年来的大事要事,不仅有建所时间、队伍发展、获取荣誉等应知的基本情况,还包括政治业务学习、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案件讨论、档案管理等应会的基本制度。律师们争先恐后、踊跃抢答,体现了国豪所律师不甘居人后的竞争意识,不仅活跃了荼话会气氛,更重要的是使全体律师特别是年轻律师加深了对国豪律师事务所的了解,强化了对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理解以及对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意识。
茶话会上,律师们纷纷赋诗填词,美文佳作层出不穷,李家有主任的《国豪颂——感怀国豪律师所建所十周年》,刘国辉副主任的《沁园春•十年感怀》,徐留群律师的《同舟共济建国豪》、赵惠律师的《十年国豪》,青年律师梁益波的《正义之剑》,女律师赵红艳的散文《律师本色是青年》,既有老律师的十年感怀,又有中年律师的亮剑激情,也展现了年轻律师追求和期望,但给人感受最深的是国豪律师事务所朝气蓬勃、奋发向上的精神面貌以及和谐友爱、精诚团结的团队精神和文化氛围。
李家有在河南国豪律师事务所
成立十周年庆典茶话会讲话节选
十年前的金秋,国豪所诞生在牧野大地新乡。自创立之日起,国豪便以在新乡乃至河南、中国发展高水准的律师业为己任。
如今,她已穿越十个春夏秋冬,走过了三千六百五十个日日夜夜。卓有成效的努力和探索,国豪律师事务所已颇具规模并形成了进一步发展的良好格局,成为社会各界公认的最优秀、最可信赖的律师事务所之一。国豪律师“求真、务实、优质、高效”的服务宗旨、敬业奉献的精神、客户至上的原则、在业务领域的开拓性以及显著的工作业绩,使她成为律师行业的典范。
风风雨雨,十年经历,我们难以忘怀创业的困难,前进的艰辛。
——成立之初,国豪所只有十多名律师,首先面临队伍的发展问题,国豪所为了培养自己的律师团队,加大宣传力度,内强素质,外树形象,通过各种渠道引进人才,如今,国豪律师队伍已经发展到30人,加上实习律师以及工作人员已经发展到37人。律师团队规模目前成为新乡市律师行业第二。
——成立之初,国豪十多名律师承租了胜利路中段文联三楼的几间简陋的办公室办公,几间简陋的办公室难以适应国豪律师事业的发展要求,为此,大家齐心协力,勒紧腰带,毅然决定,筹措资金,购买了近6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2000年4月2日,国豪律师告别了当初几间简陋的办公房,正式迁入现在的办公室,当时近600平方米的办公房,在新乡市律师行业中成为第一。
——成立之初,办公条件及设施极为简单,根本谈不上现代化,也难以适应高效率的法律服务需求,如今,为适应现代化发展的需要,国豪为骨干律师配备了15台微机,建立了局域网,设立了国豪律师网站。
——成立之初,国豪律师只有几辆摩托车作为交通工具,自2001年我们有了第一辆小轿车之后,到如今,我们已经有13位律师购买了小型车辆,大大提高了服务效率,也提升了国豪律师的形象。
——成立之初,国豪律师的业务局限于三大诉讼业务及少量的法律顾问业务,经过十年的打拼,十年的锤炼,在继续开展三大诉讼业务的同时,法律顾问业务有效拓展,金融业务不断深入、房地产业务收效凸显、公司业务崭露头角,破产清算业务收效显著。
风风雨雨,十年经历,我们难以忘怀团结奋斗,互相关爱的岁月。
“平等民主与制度管理”探索了国豪所的管理模式。国豪律师善良的品行,国豪律师助人的风格,国豪律师向上的精神,值得我们继续发扬,新老律师的相互关爱促进了青年律师的成长。一年一次的旅游活动,一年一次的团拜活动,一年多次的集体活动包括业务学习、案件讨论、上街宣传等等,多彩的活动融洽了国豪律师之间的情感。
十年,弹指一挥间,平凡的十年却有着不平凡的经历,我们每一位律师来自不同的单位或岗位,有着不同的性格,但是,我们都有着共同的追求和目标,那就是国豪律师事业的持续发展。十年间,我们不仅共同追求了事业的发展,更重要的是磨合并加深了我们的情感,以前的合伙人会议上,我曾经说过,打不烂,吵不散,才是好弟兄,事实如此,我们经历了十年,虽然我们没有打过,但是为了工作,为了事业发展,我们进行过激烈的争论,我们没有散,我们是好弟兄,我们是一支过硬的好团队,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依然是!我们国豪所尽管还有许多需要改进与完善的地方,国豪律师在前进的道路上始终会迈着努力的脚步。
风风雨雨,十年经历,我们难以忘怀我们取得的荣誉,因为她是我们辉煌的明证和象征,她是我们继续前进的里程碑,她是我们继续唱响国豪品牌的新的起跑线。
1999年,建所不足半年,国豪所被评为九九年度市司法行政先进集体。2000年共青团新乡市委、综治办等十三家系统联合发文,命名国豪律师所为首批“新乡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2000年,被市司法局授予新乡市“文明律师事务所”称号;2001年,河南省司法厅授予国豪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称号;新乡市人民政府授予国豪“先进集体”称号;市政法委员会授予国豪“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称号;共青团河南省委、省综治办等十三家系统授予国豪“河南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2002年,新乡市司法局授予国豪“最佳诚信执业律师事务所”称号,2003年度,国豪所被评为市司法局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律师宣传理论研讨先进集体;2004年被评为全省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先进集体;2005年被转评为“河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同年12月被评为“河南省2005年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先进集体”;2006年2月被新乡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新乡市司法局评为2005年度涉法信访接待工作先进单位;3月被河南省司法厅评为“法律援助先进集体”;2007年2月被评为2006年度律师业务理论研讨及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2006年度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2007年8月,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信访局和河南省司法厅,鉴于河南国豪律师事务所在2004年至2007年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中成绩突出,授予“全省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008年元月,新乡市人事局、新乡市司法局授予河南国豪律师事务所“全市2006-2007年度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09年元月被评为2008年度新乡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同年3月被新乡市司法局、新乡市律协评为2008年度行风建设工作先进律师事务所。截至目前,国豪律师所共获得各种荣誉称号21个。
十年,在历史的长河中只是短暂的一瞬,但我们仍将继续在一起,共同面临未来更加激烈的竞争,共同向往未来更加精彩的日子,共同期望国豪所创造更大的辉煌,创出更响的品牌!
潮平两岸阔,人和事业兴。全国著名的书法家侯德昌在建所之处为国豪所题词的八个大字,“国之栋梁,法之英豪”高度概括并精典浓缩了国豪律师科学发展的先进理念,让我们一起见证,让我们一起努力,让我们一起为实现真正的名副其实的“国之栋梁,法之英豪”而继续打拼。只要我们不气馁,不懈怠,不折腾,就一定能打拼出国豪律师美好的未来!
国豪律师事务所十年庆典诗文选
沁园春
十年感怀
刘国辉
闻国豪建所十周年庆,翻起旧事重重。心中感慨万千,夜不能寐。抚今忆昔,文潮涌动,随仿旧律,填“词”一首,聊表心声。
九九素秋,神舟初飞,澳子回归。
恰八九同志,挽臂携手,斗酌狂歌,共铸国豪。
龙栖鳯息,鹏飞鱼跃, 律涯法海竞峥嵘。
十年去,结累累硕果,牧野骄傲。
闲来银发细数,沧桑日,尽留皱纹中。
叹时风倾斜,世道蹉跎,激扬文字,多沉泥土。
几曾失意,几番昂首,雄辩阳谋自难苟。
待明朝,盛世法为剑,浪尖风流。
律师本色是青年
——与各位年轻律师共勉
赵红艳
那年,是我踌躇满志走出象牙塔的一年。
如同四年前选择了法律本科院校一样,心中对法律始终怀着挥之不去的特殊情感,那一年,毫不犹豫的报名参加了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尽管曾经的艰辛已慢慢淡去,但至今回忆,用“头悬梁锥刺骨”来形容一点都不为过。为了理想,我们发挥了常人无法想象的潜能。清楚地记得,得知分数的那一刻,一向自认为很坚强的我竟然无法控制自己的眼泪。那年,用一个月的时间复习,我顺利取得了律师资格证书。
那月,是我参加律师岗前培训的一月。
通过培训,律师在我心中的形象渐渐清晰,何为律师:作为“法律之师”,她有法庭魔术师般的无穷魅力——如狮子般勇敢,象狐狸般狡黠,拥有外交官式的纵横捭阖,具备演说家的雄辩口才,以及心理学家的暗示和煽情技巧------。即将带上律师的王冠,却开始怀疑自己,作为一名新律师,,如何顺利走过过渡期,并使自己快速成长?虽未达之,心向往之,我们不可以选择天气,但可以选择心情;我们不可以选择路途,但既然选择了前方,就只顾风雨兼程。那月,我对律师的情悄悄的由心爱的变成了深爱的、痴爱的,甚至是酷爱的。
那天,我以一举一动演绎着年轻律师能做和该做的每件事情。
那一天,我认真阅读各位老师办理的卷宗材料,学到了办理案件的基本程序和技巧,学到了各种法律文书的制作格式;
那一天,我随各位老师去会见、去开庭、去取证,领悟了一名真正的律师是做细节的,律师界无惊天动地的大动作,只有点点滴滴的真文章,正如美国西点军校两条必须铭记的作战条例一样:重要的事总是简单的,而简单的事总是难做的!
那一天,第一次接待当事人的咨询,临走,老人家非要让我在纸上写下姓名,说回去给所里写封表扬信;
那一天,第一次以律师身份出庭,经过庭前的充分准备和当事人的多次沟通,案件以调解结案,双方当事人皆大欢喜;
那一天,第一次会见在押的刑事被告人,递交手续、写会见笔录、简明扼要的提问,体会自己一点点的成长,辛苦并快乐着;
那一天,参加所里的案件讨论,我终于也敢在各位老师面前班门弄斧一次,谈谈自己的粗浅见解------
律师本色是青年,在今后的岁月中,我们仍然不畏权势,敢为权利而斗争;我们仍然不惧豪强,勇为弱者鼓与呼;我们在真理面前,唯真理而从;我们在法律面前,唯法律是依。为了正义,我们会付出所有的专业技能与法律智慧;为了尊严,我们能展现全部的道德品格与思想境界。作为年轻律师,我们同样可以毫无愧色地声明:在一案一讼中,在一点一滴中,我们以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一步一个脚印、一天一点进步,以法律人的不懈奋斗,为伟大祖国的法治建设和社会进步,贡献了自己全部的精力,赢得了社会广泛的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