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升律师事务所积极参加《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义务宣传

2009-03-18 13:30:02 来源: 浏览:969

恒升律师事务所积极参加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义务宣传


2008年11月8日,河南恒升律师所应市妇联的邀请,参加了《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大型咨询、宣传活动。
在市妇联的牵头下,全市近30个相关单位走上街头,对新颁布的《河南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进行宣传。河南恒升律师所设立了两个咨询台,参加了本次妇女维权的义务宣传活动。期间,市政法委书记、副市长、市妇联主席、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等领导看望了正在工作的律师,向律师了解了妇女维权工作的情况,并要求广大律师积极参与妇女维权工作,帮助弱势群体维护合法权益,为建设和谐生活作出积极贡献。
据统计,本次活动该所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60余人,涉及妇女维权方面的事务34人,涉及合同纠纷、房地产买卖纠纷的有30余人。律师耐心、细致的解答,切实为妇女群众解开了生活中遇到的一些困惑。受到了广大群众尤其是妇女群众的一致好评。

  • 0371-53385618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龙子湖街道龙子湖木华广场3号楼B座1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