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提升河南省律师民事诉讼技能,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优秀代理词的指导示范作用,省律协民事诉讼与仲裁法律专业委员决定举办第四届“优秀民事代理词”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作品范围
1.参评作品为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撰写的民事代理词,相关案件已经开庭,代理词已提交法庭,参评代理词应与提交法庭的代理词一致。
2.参评过省内其他类似评选活动的作品不再参与评选。
二、参评者资格
本省执业律师。
三、参评作品要求
1.每人参评不超过2篇。律师本人亲自办理的真实民事案例,如发现冒用、抄袭、篡改他人代理词等情况,取消参评资格或获奖名次,并通报批评。
2.参评作品尾页注明撰写律师的姓名、律所、联系方式,两名律师合办案件的,以主办律师名义参评。
3.参评作品,涉及当事人隐私的,参评者自行做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案件当事人一律使用化名。涉敏感案件、商业秘密案件等不予参评,否则,后果由参评者负责。
4.参评作品需附裁判文书;无裁判文书的需说明情况。
5.参评作品字数不少于2000字。
四、评选标准
1.格式规范,结构完整,条理清晰、逻辑缜密,语句通顺、用语准确。
2.对争议问题充分论证,论点明确,论据充分,适用法律法规准确。
3.引用较新的理论观点,或对案件涉及的法律或法理问题进行深度的解读。
4.案件具有典型性、疑难性或新颖性,能提出有价值的代理意见,解决事实认定或法律适用中的理论或实践问题,对案件裁判具有积极影响,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
五、奖项设置
1.设置一、二、三等奖。
2.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
六、参评方式
1.每份参评作品需填写《河南省律师协会“优秀民事代理词”评选活动报名表》一份,表内填写300-500字的案情摘要,简要叙述案件背景、争议焦点以及代理观点。
2.参评者对参评作品真实性负责,律师事务所对参评作品认真审核,出具意见并加盖律所公章。
3.参评作品统一提交电子版(注:①评选活动报名表、参评代理词、裁判文书扫描件; ②参评代理词wood版),发送至邮箱:hnslxmsw2020@163.com,所有提交的材料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邮件名称注明“律师+律师事务所+优秀代理词参评材料”,邮件内容中注明律师联系方式。
4.参评作品提交日期:本通知发出之日至2025年2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河南省律师协会“优秀民事代理词”评选活动报名表》
联系人:李 阳
电话:15836979525
联系人:李艳芳
电话:13938457058
为进一步提升河南省律师民事诉讼技能,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优秀代理词的指导示范作用,省律协民事诉讼与仲裁法律专业委员决定举办第四届“优秀民事代理词”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作品范围
1.参评作品为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撰写的民事代理词,相关案件已经开庭,代理词已提交法庭,参评代理词应与提交法庭的代理词一致。
2.参评过省内其他类似评选活动的作品不再参与评选。
二、参评者资格
本省执业律师。
三、参评作品要求
1.每人参评不超过2篇。律师本人亲自办理的真实民事案例,如发现冒用、抄袭、篡改他人代理词等情况,取消参评资格或获奖名次,并通报批评。
2.参评作品尾页注明撰写律师的姓名、律所、联系方式,两名律师合办案件的,以主办律师名义参评。
3.参评作品,涉及当事人隐私的,参评者自行做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案件当事人一律使用化名。涉敏感案件、商业秘密案件等不予参评,否则,后果由参评者负责。
4.参评作品需附裁判文书;无裁判文书的需说明情况。
5.参评作品字数不少于2000字。
四、评选标准
1.格式规范,结构完整,条理清晰、逻辑缜密,语句通顺、用语准确。
2.对争议问题充分论证,论点明确,论据充分,适用法律法规准确。
3.引用较新的理论观点,或对案件涉及的法律或法理问题进行深度的解读。
4.案件具有典型性、疑难性或新颖性,能提出有价值的代理意见,解决事实认定或法律适用中的理论或实践问题,对案件裁判具有积极影响,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
五、奖项设置
1.设置一、二、三等奖。
2.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
六、参评方式
1.每份参评作品需填写《河南省律师协会“优秀民事代理词”评选活动报名表》一份,表内填写300-500字的案情摘要,简要叙述案件背景、争议焦点以及代理观点。
2.参评者对参评作品真实性负责,律师事务所对参评作品认真审核,出具意见并加盖律所公章。
3.参评作品统一提交电子版(注:①评选活动报名表、参评代理词、裁判文书扫描件; ②参评代理词wood版),发送至邮箱:hnslxmsw2020@163.com,所有提交的材料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邮件名称注明“律师+律师事务所+优秀代理词参评材料”,邮件内容中注明律师联系方式。
4.参评作品提交日期:本通知发出之日至2025年2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河南省律师协会“优秀民事代理词”评选活动报名表》
联系人:李 阳
电话:15836979525
联系人:李艳芳
电话:13938457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