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2021年2月9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关于征求<律师事务所相关业务会计处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财办会〔2021〕3号),向社会征求意见。律师事务所的会计核算关系到律所税收风险及长远发展,为了促进我省律师事务所加强会计核算管理,深入理解律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同时听取我省律师事务所及财政税收业务委员会委员对征求意见稿的建议,拟于2021年3月13日在河南省律师协会举办律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研讨会,全省律师事务所会计人员及财政税收业务委员会委员均可报名参加,本通知后附与律师事务所相关的会计制度,供报名人员参考。大家也可以在研讨会召开前向会议提交征求意见稿的书面建议(提交邮箱为lisqu@163.com),以提高研讨的效率和效果。本次研讨会具体通知如下:
研讨会时间:
2021年3月13日上午9:00-11:30
二、参与方式:
本次研讨会须提前通过律师协会报名。为保证研讨会效果,会议原则上只接纳报名人员参会。
研讨会活动议程:
主持人:省律协副会长马元欣
研讨会议程:
8:30-9:00签到(届时签到表只显示报名人员,请务必提前报名)
9:00-9:15主持人介绍本次研讨会情况
9:15-10:00财政税收业务委员会主任李曙衢就律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制度作简要解读
10:00-11:20研讨会发言
11:20-11:30总结与会人员建议,财税委秘书负责记录会议发言。
11:30结束
报名方式
本次研讨会人数限定为30人,报名邮箱:lisqu@163.com,邮件需写明律所、律所职务、姓名等个人信息。报名通过后财税委届时会另行通知参会。
河南省律师协会财政与税收法律专业委员会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