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首届党外律师培训班在省社会主义学院举行

2012-05-21 17:33:01 来源:中国律师网 浏览:2053




培训班现场


  5月15日至17日,山东省首届党外律师培训班在省社会主义学院举行。山东省委统战部巡视员王晓炜,山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常务副院长路笃盛,山东省司法厅副厅长、省律师协会党委书记齐延安出席开班仪式并致辞,省律师协会会长苏波主持开班仪式。

  王晓炜在讲话中指出,在新社会阶层中培养和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是巩固和壮大党的统一战线的需要,是坚持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需要,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需要,是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要通过加强统战知识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党外人士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政治把握能力,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要充分调动全省党外律师和其他新社会阶层人士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他们积极投身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为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实现富民强省新跨越不断作出新贡献。他要求广大参训律师要珍惜机会,认真学习深入研讨,确保学有所获、学有所成。

  齐延安在讲话中要求,要积极构建律师思想政治教育培训体系,努力推进律师进党校、进行政学院、进社会主义学院、进团校等进行培训,特别是要做好“学、讲、谈、说、论”五个方面的培训:学特色理论,坚定理想信念;讲律师党建,把握政治方向;谈中国制度优势,增强制度自信;说律师属性,强化角色认知;论职业伦理,确保诚信执业。通过教育培训,使律师熟悉世情、国情、党情和省情,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头脑,忠实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要扎实推动律师参政议政工作,目前全省共有律师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406名,要发挥好他们在律师参政议政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并不断加强组织引导,主动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为律师参政议政、发挥作用,进一步搭建好平台、营造好环境、创造好条件,为律师参政议政工作拓展新天地。

  本次培训班是省委统战部和省司法厅联合举办的,旨在贯彻落实中发[2012]4号、中办发[2010]30号和鲁办发[2011]14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新时期社会新阶层统战工作,探索建立律师思想政治教育培训机制,提高党外律师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培训班主要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新形势下党外知识分子统战工作的理论方针政策、如何把握中央对律师的政治定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当前的经济形势以及党外人士参政议政等课题进行了专题培训。来自全省17市以及部分省直律师事务所的40名党外律师参加了培训。参训律师一致表示,能到省社会主义学院参加培训,充分体现党对律师工作的重视和对律师政治上的关心,是律师政治地位提高的标志,一定会认真学习、努力实践,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不辜负党和政府对党外律师的厚望。

  由省委统战部和省司法厅共同举办党外律师专题培训班,这不仅在山东省是第一次,在全国省级层面也是第一家。而且,这次培训还开创了山东省律师进社会主义学院进行正规化教育培训的先河。是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办发[2010]30号和鲁办发[2011]14号文件精神取得的又一项重大工作突破,标志着山东省律师思想政治教育培训体系的初步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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