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全省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2011-04-27 16:39:56 来源: 浏览:1194

关于深化全省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是“十二五”发展的开局之年,也是中原经济区建设的起步之年,更是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关键之年。根据省委和司法部关于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关要求,结合律师行业实际,现就深化2011年全省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省委八届十一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010〕30号文件精神,坚持“四个重在”的实践要领和“三具两基一抓手”的工作方法,立足本职、突出特色、创新载体、求实求效,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律师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基本要求,争创“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五个带头”优秀共产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全力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
二、重点工作
(一)围绕主题和主线,在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中创先争优。
组织和引导全省律师行业党组织和党员认真学习领会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准确把握“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积极为本地党委政府制定和实施“十二五”规划,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提供法律服务;引导律师党员围绕《中原经济区建设纲要(试行)》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找准定位、主动呼应、主动对接、主动融入,全力为中原经济区建设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要引导广大律师党员积极参与“中原城市群律师服务团”、“民生工程法律服务团”、“服务信访工作律师咨询团”等专项律师服务团;扩大专项法律服务范围,探讨成立“建设粮食生产核心区律师服务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律师服务团”、“发展现代服务业律师服务团”、“发展县域经济律师服务团”、“核心都市区建设律师服务团”等,为政府重大决策和社会需求问题提供法律服务;通过介入农村经济改革、国有企业改革和金融改革等国家重大经济改革和经济活动,广泛参与国内重大民商事活动,提供法律服务,努力促进国民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推动社会改革开放。
(二)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在执业为民、服务群众中创先争优。
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和律师党员要牢记党的宗旨,增强群众观念,坚持把以人为本、服务为民理念贯穿于法律服务工作的全过程,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始终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努力办好四件实事:一是要坚持依法诚信执业。在诉讼活动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工作中,始终把国家和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模范遵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做到零投诉、零惩戒、零处罚。二是要认真履行法律援助职责,积极主动承担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每名律师党员今年要办理三件以上法律援助案件。三是要统筹安排,积极参与为群众“送温暖、献爱心”社会公益活动。每名律师党员至少参与一次社会公益活动;免费为未成年人维权提供法律咨询,办理未成年人维权案件减半收费。四是要大力推进律师法律服务向社区、乡村延伸,向老少边穷地区延伸,为群众最直接、最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提供法律服务,每名律师党员每季度开展一次以上进乡村、进社区义务法律咨询活动。
(三)围绕落实中办发[2010]30号文件,在推动律师工作科学发展中创先争优。
认真学习贯彻中办发[2010]30号文件和全国、全省律师工作会议精神,引导律师行业党组织和律师党员深刻领会文件精神,把握律师工作的整体思路和主要任务,增强政治责任感,带头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职责使命,加强律师党员综合素质的培养,强化思想教育、业务培训和作风建设,建设一支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律师队伍。引导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带动全所律师培养团队协作精神,积极开展律师党员、资深律师与青年律师、实习律师结对共进活动。加强律师管理和党建工作示范点建设,充分发挥示范点典型引领作用,带动本地律师队伍建设、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和律师党建工作的全面科学发展。
(四)围绕建党90周年,在学习先进、赶超先进中创先争优。
“七一”前夕,开展系列宣传报道活动,在《大河报》、《河南法制报》等主流媒体上开辟专栏,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律师行业涌现出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律师党员的典型事迹,努力营造创先争优活动的良好氛围,积极参与配合司法部和省委组织部开展“双百”、“双千”评选表彰活动,集中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律师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通过组织开展征文、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歌咏比赛、读红色经典等活动,宣传党的伟大历程、光辉成就和宝贵经验,进一步加深广大律师党员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经验的认识,激发律师党员的荣誉感和使命感,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90岁华诞。
(五)围绕巩固和扩大律师党建工作覆盖面,在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中创先争优。
巩固和扩大律师行业党组织建设成果,建立完善律师党组织体系,保证哪里有律师党员哪里就有党的组织;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制度建设,确保党组织正常运转,确保哪里有律师队伍,哪里就有党的工作;要高度重视律师事务所党支部领导班子建设,注意选好配强党组织负责人,凡律师所主任或合伙人是党员且符合担任支部书记条件的,尽可能实行“一岗双责”;要按照“七个一”要求,高标准建立党员活动室,完善活动室功能;发挥党员活动室作用,要高度重视律师党员理论学习;开展理想信念、革命传统、党风党纪、执业道德教育,提高党性修养;要重点做好新党员发展工作,积极吸收优秀青年律师、律师业务骨干、优秀合伙人加入党组织,不断壮大律师党员队伍,提高律师党员队伍整体素质。
(六)围绕开展“三亮三创三评”活动,扎实做好公开承诺、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
按照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评选表彰的推进方式广泛开展“三亮三创三评”活动,促进律师行业党组织和律师党员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一是推行“三亮”,激发党员内在动力。党员“亮身份”,通过设立律师党员公示栏,律师党员佩带工作牌,广泛推行律师党员亮身份,增强党员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亮承诺”,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律师党员要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承诺事项,并在律师所党员活动室显要位置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亮形象”,通过设立 “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激励律师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二是积极开展“三创”活动。创岗位奉献先锋,广泛开展“比服务、比诚信、比业绩”等活动,积极引导律师党员当表率、树标杆,在本职岗位上争创一流业绩,彰显先锋模范作用;创群众满意窗口,积极推行阳光服务、规范服务、高效服务,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创优质服务品牌,充分利用“共产党员示范岗”、“党员志愿者”等已经形成的并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服务品牌,积极开展创争活动,提升品牌品质,打造更多社会知名度高的优质品牌。三是认真组织“三评”活动。开展党员自评,对照党组织“五个好”、党员“五带头”要求,结合律师行业特点,律师党员每季度进行述职自评。查找问题和不足,明确自身努力方向和争创目标;开展领导点评,把领导点评与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年度总结考核结合起来,通过集中点评、个别点评、现场点评、随机点评等方式,对律师所党支部和律师党员履行职责、兑现承诺、服务群众和创先争优情况进行点评;组织群众评议,通过召开测评会、发放评议表、开设热线和投诉信箱等方式,组织服务对象进行群众评议,对群众不满意的地方要督促其抓好整改。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创先争优活动,深刻领会活动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实际,抓好活动的组织和落实,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克服厌战情绪,做到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着力在抓深抓实抓出成效上下真功夫。要把创先争优活动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作为2011年司法行政系统的重点、亮点工作来部署、来实施。
(二)坚持改革创新。各地要深入调查研究,注重发掘总结基层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和律师党员的好做法、好经验,努力创新创先争优活动的方式方法,并不断探索建立律师行业创先争优长效机制,保障创先争优活动的长效性、可持续性。
(三)抓好示范引导。各省辖市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要注意精心培育选树活动开展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每月开展一次优质服务典型评比活动,并将活动情况于每月五日前上报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办,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律师行业创先争优的内在动力,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
(四)强化督促检查。各地要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了解活动开展情况,解决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在加强督促检查中抓落实,通过抽查、个别访谈、召开经验交流会等形式督促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狠抓实施方案的落实,确保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向前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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